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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閣

 我國古代柱梁式木建築之高層結構,大概在東漢中期已開始出現。雖實物不存,但自壁畫、畫像石及建築明器等多方面的間接物證,可予說明。四川畫像磚及河南、河北諸地出土的陶樓,平面均為方形,層數自三至五層不等。甘肅等地塢堡明器中央的塔樓,也都大體如此,這大概就是當時的極限了。已見諸例,其樓體皆有顯著收分,樓層挑出平座,最上覆以單簷四坡屋頂。在局部形象上,各式出跳斗拱和斜撐,平座勾闌紋樣,各層窗扉欞格,屋脊起翹與裝飾等,都給了我們許多鮮明且具體的形象,並得以與現存的漢代建築實物(如墓闕)相互印證。反之也說明,許多明器的形象是相當寫實與可靠的。

  現知的漢代樓閣面積還不甚大,可能是因為當時高層建築的大跨度問題未得到解決。即使如此,它在建築上的功績是不可磨滅的,特別是對佛教建築中的佛塔中國化的影響較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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