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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

施工現場是建築行業生產產品的場所,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,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規定。
    (1)懸掛標牌與安全標誌。施工現場的人口處應當設置“一圖五牌”,即:工程總平面佈置圖和工程概況牌、管理人員及監督電話牌、安全生產規定牌、消防保衛牌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,以接受群眾監督。在場區有高處墜落、觸電、物體打擊等危險部分應懸掛安全標誌牌。
    (2)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,在市區內其高度不得低於1.8 m。場內的地坪應當做硬化處理,道路應當堅實暢通。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暢通,不得隨意排放。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。
    (3)施工現場的孔、洞、口、溝、坎、井以及建築物臨邊,應當設置圍擋、蓋板和替示標誌,夜間應當設置警示燈。
    (4)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(包括操作平臺及範本支撐)應當按照標準進行設計,採取符合規定的工具和器具,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,並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。
    (5)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、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臨時用電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,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,嚴禁任意拉線接電。
    (6)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控制污染,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。
    (7)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生活設施,並符合國家衛生有關規定要求。應當做到生活區與施工區、加工區的分離。
    (8)進人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;攀登與獨立懸空作業配掛安全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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